风俗通曰:五月五日,赐五色续命丝 俗说益人命 原文全文及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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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-17 03:00:00
风俗通曰:五月五日,赐五色续命丝。俗说益人命。
正部曰:皎皎练丝,得蓝则青,得丹则赤,得蘖则黄,得泥则黑。
士纬曰:丝俱坐于蚕,为缯则贱,为锦则贵。
神仙传曰:仙人用五色丝作续命幡,七安五色。
竹林七贤论曰:高令袁毅,为政贪浊,赂遗朝廷,以警虚誉。遗山涛丝百斤,众人莫不受。涛不欲为异,乃受之,命内阁悬之梁而不用也。后毅事露,令吏治涛所。涛于梁上下丝,已数年,尘埃黄黑,印如初,以付吏。
西京杂记曰:公孙弘以元光五年为国所推,上为贤良。国人邹长倩赠以素丝一襚,为书以遗之曰:
五丝为镊,倍镊为升,倍升为田,倍田为记,倍记为緵,倍緵为襚。此自少之多,自微之著也。士之立功勋,效名节,亦复如之。勿以小善为不足修而不为也。
王子年拾遗记曰:成王时,因祇国致女工一人,善织新轻素,以五色丝内口中,手引而结之,则成文。
神仙传曰:园客者,济阴人。貌美而良。邑人多欲以女妻之,客终不娶。常种五色香草,积数十年,服食其实。忽有五色蛾集香草之上,客收而荐之,以布,生花蚕焉。至蚕时,有一女自来助客养蚕,亦以香草食之。蚕收得𫊱百二十枚,𫊱大如瓮。每一茧,缲六七日丝乃尽。缲讫,此女与园客俱去。
梁四公记曰:扶桑国使贡方物,有黄丝三百斤,即扶桑蚕所吐,桑灰汁所煮之丝也。帝有金𬬻,重五十斤,系六丝以县𬬻,丝有余力。